为更好的服务观众,加强对观众遗失物品的管理,特明确失物招领流程。
一、失物认领办法
1.证件卡片类:身份证、护照、学生证、老年证、社保卡、银行卡等均属个人贵重物品,应由失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登记领取(如身份证、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等)。如需代领,则由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及失主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登记领取。对于认领当日遗失物品(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者),可由认领人描述失物信息核对无误后登记领取。
2.物品类:通过认领人对遗失物品的描述,核对无误后由失主本人(或委托代领人)持身份证登记领取。
以上物品,如有外地观众不便现场领取者,可传真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同时签写免责声明“物品邮寄过程中任何责任我馆不予承担”并提供邮寄地址,经审核无误选择由工作人员邮寄(邮费到付)。
二、认领时间及地点
1.当日现场认领:我馆开放时间的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周一除外),在展览大楼一层北侧观众服务中心领取。
2.过时认领:我馆开放时间的每日上午9:00—下午17:30(周一除外),超过1个工作日至3个月内的遗失物品至观众失物招领处(取包处)领取。
3.联系方式:观众服务中心 010—66866190
失物招领处 010—66866437
三、失物保管期限及处置办法
对于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领的物品,我馆官网予以撤销发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①衣物类物品进行捐赠;②有效证件类物品移交公安部门;③不具备留存价值物品等进行统一销毁。
最新失物招领信息
序号 | 失物名称 | 失物编号 | 失主姓名 | 失物信息/证件(卡)号 | 失物登记日期 | 备注 |
1 | 身份证 | z241121001 | 马*响 | 133024********0226 | 2024/11/21 | 未领 |
2 | 身份证 | z2411220001 | 刘*航 | 410727********0290 | 2024/11/22 | 未领 |
3 | 身份证 | z241123001 | 古*昕 | 320705201601080030 | 2024/11/23 | 未领 |